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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师者云丨毛道维:科技金融的核心是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
    • 2023年01月10日(周二)
    • 11月25日,四川大学商学院教授、四川大学中国科技金融中心副主任、成都市科技金融协会会长毛道维教授作为“创新、协同、融合”嘉宾,聚焦成都科技金融生态体系建设,探讨科技金融发展新未来的发言中为大家厘清了科技金融的逻辑。

      以下是川大商学院毛道维教授部分精彩内容: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完善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统一领导的体制,健全新型举国体制,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优化配置创新资源,优化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定位和布局,形成国家实验室体系,统筹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强科技基础能力建设,强化科技战略咨询,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科技金融的核心: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

       

      “金融”一词在中国语境中泛指“资金融通”,但无论什么金融工具,其本质都在于,它们是一种跨期资源配置的工具。譬如,投资者购买股票是把现在的钱变成未来的收益,而出售股票则是把未来的收益提前变现,这是一种跨期资源配置;企业发债是把未来的钱变为现在的资产,而用资产创造的未来收益来偿还债务,这也是一种跨期资源配置。这里的关键词“跨期”,会带来什么问题呢?跨期会有不确定性并带来风险,期限越长,这种不确定性和风险的可能性就越大。弗兰克.H.奈特在《风险、不确定性与利润》一书中区分了风险与不确定性。按照他的意思,风险是可以度量的不确定性,而不确定性是不可度量的风险。这听起来是不是有点绕?其实这也很容易理解,如果我们知道某件事情发生的概率,就能够按这种概率来计算该事件给我们带来的损失有多大,这就是风险;如果我们连某件事情发生的概率都不知道就根本无法进行计算,这就是不确定性。我们通常把具有不确定性且影响大的事件称之为“黑天鹅”,而大概率且风险大的事件称之为“灰犀牛”。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

       

      我曾经在《科技金融的逻辑》一书中把科技金融定义为“推动科技创新与科技型企业创业的金融资源配置”。雷蒙德.W.戈德史密斯在《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中把金融资源概括为三个紧密相关的资源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广义的货币资产(资金);第二个层次是金融组织体系和金融资产(工具)体系;第三个层次是金融体系的整体性功能。所以,金融资源是指金融领域中有关金融服务主体与客体的结构、数量、规模、分布及其效应和相互作用关系的一系列对象的总和或集合体。按照科技金融的上述定义,科技金融的核心是“创新”,包括了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

       

      我们先讨论“科技创新”。

       

      在中国的语境中,人们总是习惯地把科学与技术合起来称为“科技”,其实两者既有区别又有关联:科学“知道是什么”,技术“知道如何做”。因此,科学是技术发展的基础,技术是科学原理的应用。与此同时,科技创新与市场也有关联,由于市场知道新技术可以“用在哪里”,市场需求为科技创新提供了目标和动力。因此,从一个国家的创新体系而言,科学创新,特别是基础理论的创新;技术创新,特别是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创新;市场交易方式、结算(支付)方式、市场监管方式等创新必须要协同发展。由于这些创新需要制度来加以保障,制度创新也就包含在国家创新体系之中了。但是,制度有效性的前提条件是,它必须是一个纳什均衡。什么是纳什均衡呢?简单来说,它是一个“不动点”,即该点是一个没有人愿意改变的状态,因为,如果任何人偏离了这一点都对自己没有好处。

       

      对于科技金融而言,科技金融主要去推动技术创新、金融交易方式创新,以及各类制度创新,如技术规范、专利保护、技术标准、金融交易规则、监管制度等。

       

      那么,什么是“技术创新”?

       

      布莱恩.阿瑟在《技术的本质》一书中说明,技术是由不同等级技术构成的组合。例如,智能手机是一个包括了微芯片(包括CPU芯片、存储芯片和数字多媒体芯片)、触摸屏、全球定位系统、互联网、蜂窝通信等技术的组合;对于其中的微芯片来说,这又是一个包括了芯片设计、晶片制作、封装、测试等技术的组合,而芯片制造中的关键设备,同时也是我国芯片行业的“卡脖子”技术——光刻机又是一个由若干技术构成的技术组合,它主要由测量台与曝光台、激光器、光束矫正器、能量控制器、光束形状设置、遮光器、能量探测器、掩模、掩模台、物镜和封闭框架与减震器等11个模块构成的技术组合。

       

      阿瑟所认可的技术概念超出了有形的设备、装置及其规则体系的范围,还包括了诀窍、方法、程序以及经验在内的知识体系。对于技术创新,阿瑟认为“组合进化”是技术发展或创新的机制,即是说,“最初很简单的技术发展出越来越多的技术形式,而很复杂的技术往往用很简单的技术作为其组分。所有技术的集合自力更生地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地成长起来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技术创新也是一个自组织系统。克莱顿.克里斯坦森在《创新者的窘境》一书中也把技术“从工程和制造业扩展到了包含市场营销、投资和管理流程在内的广泛的领域。创新指的是其中某项技术发生了变化。”并且,克里斯坦森还把技术创新分为“延续性技术创新”和“破坏性技术创新”两类,前者是指主流市场中成熟技术的进化,因而是这是一种沿着特定技术轨线的创新。在这里,创新主体一般是技术组合中的核心大企业,按现在流行的话说就是头部企业;后者是指针对边缘市场和新兴技术的创新,它们可能对主流市场产生破坏作用。在这里,创新主体一般是中小型企业。因此,技术创新是指“硬技术”(有形的设备和装置等)与“软技术”(规范、制度、标准、流程、计算机程序等)组合中的某项技术发生了变化,以提高效率并为消费者创造更高的价值。阿瑟主要从技术组合自身的进化来阐释技术创新,这种解释与克里斯坦森提出的“延续性技术创新”比较相似,而克里斯坦森提出的“破坏性技术创新”则是从技术应用市场的扩展来阐释技术创新,并非是指技术范式的转变而导致的技术革命。

      什么是“科技金融创新”?

       

      在我看来,金融创新主要是“金融交易结构”的创新。所谓“金融交易结构”是指一项金融资产的风险、收益和流动性结构化所形成交易价格,以及交易双方围绕该定价进行的权利配置之系统。一般而言,金融资产定价是以基础资产的未来收益的折现值为基础,但是,科技金融的基础资产是诸如专利、科技人员、科技项目等“软性资产”,并且科技型初创企业并没有形成稳定的现金流。这就意味着,不能采用传统的估值模型来为初创企业定价。这种困难使创业者很难得到资本市场和银行的青睐,所以,早期创业者的资金大多来源于天使投资人。“天使投资”因此而获得一个别称叫“3F”(即Family、Friends、Fools),意思是说,支持创业得靠一群“家人、好友和傻瓜”,因为只有他们才会信任创业者。从企业的生命周期来看,创业企业的风险最高,随后会随着企业的成长而出现风险递减的趋势。因此,科技金融创新的重点是如何解决科技型初创企业的不确定性和高风险带来的融资难问题,也就是如何降低其金融交易结构中的高风险。

       

      由于企业融资的途径主要分为权益类融资(如发行股票)和债务类融资(如银行贷款),我们分别从权益融资与债务融资来讨论这种创新。在权益资本的交易结构中,创新一般会围绕权益资本的交易价格配置更多的期权,以便应对不确定性事件或者进行估值调整。例如,分阶段投资、对赌协议(一种估值调整机制)等都是投资人降低自身风险的权利配置。在银行贷款的交易结构中,创新一般是通过政府的增信来降低风险,从而使风险与收益相匹配。

       

      金融创新实际上也具有“延续性技术创新”的特征。譬如,唐朝的“飞钱”、宋朝的“便钱”等金融创新,是后来成都发明人类历史上的第一张纸币——“交子”的前身技术。从时间上,看成都的金融创新也有延续性。早在北宋太宗淳化(990—994)末年,四川成都的私家商铺就发明了“私交子”,仁宗天圣元年(1023)朝廷设立“益州交子务”,第二年正式发行“官交子”。与此同时,任何一种创新都与政治经济环境的压力有关。以“交子”为例,赵匡胤在965年攻灭后蜀,将当地的铜钱搜罗一空并运回开封,并且禁止外地的铜钱再流入蜀地。因此,宋朝给蜀地留下了一种可以继续流通的钱——铁钱。当时四川是盐、茶、丝绸等大宗商品的重要产地,货币的流通量很大。但是,1000枚大面值的铁钱有25斤重,中等面值的铁钱也有13斤重,数额稍大的交易使用铁钱支付非常不便。这种经济环境就是成都发明纸币的压力。

       

      在现代,金融创新的另一压力来自金融监管,因而有人说“监管是牡蛎中的一粒沙子”,其意思是当沙子进入牡蛎体内,牡蛎就会用分泌物去包裹它,最终会形成一颗珍珠。

       

      科技金融存在“市场”与“政府”两种协调机制

       

      从古典经济学关于市场“看不见的手”和政府“守夜人”的隐喻,到新古典经济学主张由“市场机制”进行资源配置,政府的职能在于保护产权和维护市场秩序,以及对“市场失灵”进行有限地干预。但是,现实并不像理论那样纯粹,政府不仅对“市场失灵”进行干预,而且在科技资源配置方面进行了深度地参与。以美国军民技术融合为例,美国国会、总统国家科技委员会和总统科技政策局等在国家决策层面推行军民技术融合;国防部、能源部、商务部等则通过颁布法律和制定相应发展战略来确定军民技术融合的实施措施。苹果智能手机iPhone的一些核心技术,如电容式传感器、固态存储器、点击式触摸转盘、全球定位系统、互联网、蜂窝通信、Siri、微芯片、触摸屏等都源自美国政府的资金支持与军事用途的研究成果。

       

      在科技金融推动我国科技创新的实践中,市场与政府如何更好地协同与融合?我认为二十大报告再次重申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为我们指明了目标和方向。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们需要通过主体的认知、知识特征和行为方式等来深入理解“市场机制”与“政府作用”在资源配置上的差异,为此,我们可以从下述三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第一,不完备理性与“分立知识”导致的认知及行为差异。

       

      哈耶克曾经对资源配置提出过一个命题:由于不完备理性与“分立知识”,因而计划配置资源之不可行。即是说,由于计划者不可能穷尽所有关于资源配置的知识,因而在资源配置中市场分散决策比政府集中决策更有效率。

      主流经济学假设人们具有完全理性和完全信息,但现实中人的理性有限且拥有不完全信息,其根本原因在于分工与专业化。杨小凯从分工与专业化的演化来说明市场扩展,这是一个很有说服力的研究框架。在这其中,分工是市场交易的必要条件;分工与专业化是提升效率的源泉;分工与合作是市场扩展的基础。但是,哈耶克不仅指出分工与合作对于自生自发的市场秩序形成的重要作用,而且还指出分工与专业化导致了知识分工与知识专业化,即他所说的“分立的知识”。我们在现实中可以看到,分工与专业化越是深化,则知识分立的现象越严重,所以,哈耶克解释了人的不完备理性和不完全信息的终极原因。例如,在“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行动中,政府是内行,因此,政府的科技发展规划、财政资金投入等方面支持基础科学研究乃必要之举;在专有技术创新方面,企业是内行,市场主体会按照技术的扩散规律和技术的商业价值来进行决策和行动;在行业关键共性技术创新方面,则由政府引导与市场相融合的方式更具效率。

       

      第二,主体“在场”及其“默会知识”对认知及其行为的影响。

       

      “在场”与“不在场”是什么意思?我们可以用大家熟悉的苏轼一首《观潮》诗来做类比,“庐山烟雨浙江潮,未至千般恨不消”,说的是“不在场”;“到得还来别无事,庐山烟雨浙江潮”则说的是“在场”。当我们没有去这些景点的时候(不在场),对这些景观充满了无限的遐想,甚至成为我们的一种执念和人生目标。而当我们看到这些景观的时候(在场),我们只会觉得,它们虽然很美,但山水就是山水,并不是别的什么东西。

       

      “庐山烟雨浙江潮”好比是那些美好的、令人神往的技术组合,如人工智能、3D打印、元宇宙等,它们往往成为那些不在场人们(如政府工作人员、投资人、新闻界等)的执念和追求目标,从而产生一种期望膨胀。但是,那些在场人们则非常清楚,它们其实就是实现某些功能的技术组合而已,并且采用何种技术组合取决其成本结构与商业价值是否相匹配。所以,“在场”与“不在场”会对新技术形成不同认知并采取不同行为,“不在场”的人们往往会因期望过高而催生对于新技术的泡沫。Gartner技术成熟度曲线就描绘了新兴技术所经历的从触发期、期望膨胀期、幻灭期、复苏期,最后到成熟期的整个扩散过程。

       

      “在场”与“不在场”还导致了主体拥有的知识类型差异,我们可以用迈克尔.波拉尼提出“显性知识”与“默会知识”来说明,“显性知识”是指那些可以编码的知识,即可以通过语言文字、图形、数字等传播;而“默会知识”则是指那些不能编码的知识,即不能言传只能意会的知识。这些“默会知识”是内居于身、无意识地帮助我们决策和行动的“支援意识”。在个人的知识中,“显性知识”只是海面浮现的冰山一角,而大量的“默会知识”则是隐藏在海面以下的冰山。当然,“默会知识”可以通过一定途径成为“显性知识”。野中郁次郎和竹内弘高就在《创造知识的企业》一书中分析了“显性知识”与“默会知识”之间如何相互转化。

       

      在技术创新与金融创新的过程中,政府是“不在场”的,但是可以通过各种途径获得“显性知识”。好比说,政府相关部门现在掌握了技术创新与金融创新的“地图”(或者说“知识图谱”),因此,政府可以据此规划或指引技术创新和金融创新之路,并且可以通过提供各种支持来实现规划目标。科技企业、金融机构是“在场”的,它们知道技术创新与金融创新过程中的细节和难点,流程、诀窍和方法,以及如何配置资源等“默会知识”。这种知识特征差异决定了政府在科技金融配置中的作用只能是政策性、规划性和引导性,而不是直接进行科技金融资源的配置。

       

      第三,垂直网络形态与水平网络形态与信息传递。

       

      最后,我们通过信息传递方式和社会网络形态来分析政府与市场的差异。马克斯.韦伯分析了“科层制”的若干特征,科层制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金字塔组织”结构。科层制的组织原则包括,命令链,下级服从上级,一个人一个“老板”,信息“至上而下”或 “至下而上”单向传输,因此,信息横向传输受阻。

       

      小型企业一般采用“轮式网络”,即形成以管理者为核心并辐射全体员工的信息传递网络。随企业规模扩大,管理者已不可能采用“轮式网络”与数目众多的员工进行直接沟通,而必须设立若干中间层次,轮式网络由此转变为分层的“金字塔轮式网络”。由于每层次单个节点所能衍生的节点数目受人类自身信息传递方式的限制,所以,雇员数量越多,需设立的中间层次就越多,“金字塔”组织结构由此形成。在信息时代,企业利用新兴信息技术来减少中间层次,进行“组织扁平化”的改革。

       

      政府按照行政区划形成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它们之间形成纵向隶属关系和纵向权力链;同级政府及其部门彼此之间没有行政隶属关系因而不能行使权力,只能通过上级或者同级会商的方式进行协调;信息在同级机构之间很难横向传输;甚至连国有企业也是按照这种行政隶属关系来构建金字塔组织结构。

       

      虽然大型企业和政府都采用金字塔组织形式,但两者之间还是有很大的区别。企业内部是科层结构,但企业间则是通过市场分工与合作来建立水平关系网络,在这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能够充分发挥。相反,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包括隶属的国有企业就好像一个覆盖全国的金字塔组织和巨大的垂直社会网络,主要通过行政命令来进行协调。那么,垂直的行政网络如何与水平的市场网络相连接,才既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能“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是我们在深化体制改革中需要研究的重要问题。

       

      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两层嵌入关系

       

      我认为,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金融)之间的关系可以用货币的两层“嵌入性”来说明,第一层嵌入性是指货币通过转化为权益资本(投资)、债务资本(融资)等方式“嵌入”到实体经济之中,并且在经历一个生产过程之后货币“脱嵌”于实体经济,这样,金融不仅“支持”了实体经济,而且使自身能够分享价值增值部分(获利)。

       

      这个货币“嵌入”与“脱嵌”的循环过程,可以用马克思在《资本论》里提出的公式,“G—W—G+ΔG,W+ΔW—G+2ΔG—W+2ΔW,……”来进行类比。在这里,“G”代表“货币”,“W”代表商品,“Δ”则代表增值。这是一个不断延续的货币与商品的转化,以及价值增值的实体经济过程。马克思通过货币与商品的不断循环过程揭示了资本增值、剩余价值产生和资本主义的剥削关系。实际上,除马克思提出的“剥削雇佣劳动的剩余价值”之外,“资本”还包含了奈特所说的重新分配市场风险,即资本家拿剩余收入而承担市场风险,雇佣劳动拿固定合同收入而不承担风险。

       

      马克思关于价值创造来源于实体经济,而货币资本只是分享实体经济中创造的剩余价值(价值增值)无疑是正确的。因此,“金融不支持实体经济”实际上是一个伪命题,因为金融只有在“嵌入”与“脱嵌”于实体经济之中才能获取利润,才有生命之活力和自身的存在价值,否则钱只能“趴在账上”。货币的“嵌入”与“脱嵌”不仅依托于商品生产周期,而且也是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相互关系的缩影。

       

      在现实中,人们通常所说的“金融空转”实际上描述了货币“嵌入”或“脱嵌”于实体经济遇到了障碍。货币“嵌入”的障碍包括了投资交易中的不确定性、各种风险,以及银行贷款中的信息不对称等;货币“脱嵌”的障碍则来源于商品不能满足市场需求,以及销售商品后难以收回应收账款。我们在下面将要谈的第二层嵌入性就是要消除这些障碍。

       

      第二层“嵌入性”是指在金融交易结构中“嵌入”政府信用来改变“风险—收益”不匹配的状况,以促进该金融交易的达成,譬如,下面即将讨论的科技贷款;或者如前面提到的权益资本融资,在金融交易结构中“嵌入”若干期权,即交易双方选择的权利,以便应对不确定性事件或者进行估值调整。

       

      由于银行贷款的交易结构是“低风险—低收益”相匹配,而科技贷款是“高风险—低收益”,因而其风险与收益不相匹配。在我国科技金融中大力推广“科技贷款”,其普遍的做法是政府建立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并对合作银行承诺对科技贷款的违约损失进行补偿;或者是政府为科技型初创企业提供担保。这样,政府信用“嵌入”到银行贷款的交易结构之中,政府分担了部分风险而改变科技贷款的“收益—风险”不匹配关系。因此,政府的“增信”促进了商业银行与科技型初创企业之间能够达成交易。譬如,苏州“科贷通”、成都“科创通”等科技贷款产品都是如此。

       

      总结

       

      科技金融资源配置的基本逻辑是,市场能够解决的科技金融资源配置,让市场去做。譬如,满足条件的科技型企业上市、满足银行贷款条件的科技型企业贷款;市场不能解决的科技金融资源配置,让政府来做。譬如,基础科学研究、关键共性技术等投资。介于两者之间的科技金融配置,由政府与市场相结合共同去做。譬如,政府对科技金融交易增信。

       

      新技术扩散规律是:新技术的成本结构与商业价值要相匹配。金融交易的逻辑是:“收益与风险”相匹配,因此,市场主体的技术创新与金融创新必须这些条件。

       

      科技金融实践中,“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关键在于,政府作用必须既要符合金融市场的逻辑,又要符合技术扩散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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