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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大学商学院2017年EMBA招生复试办法
    • 2017年03月08日(周三)
    • 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川大研[2012] 94号)有关规定,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制定四川大学商学院2017年EMBA招生复试办法。

      一、复试时间安排:

      1.报到、审查资格:

      报到时间:首批截止至2017年3月14日17:30之前

      报到地点:四川大学商学院202办公室

      复试资格:初试成绩达到初试合格线(总分:195,综合能力:110,英语二:55)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


      2.笔试:

      笔试时间:首批3月17日

      笔试地点:见复试准考证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笔试科目:政治

      政治采用合格与不合格为考核标准,该项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但若不合格,则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与英语口试(交叉进行):

      面试时间:首批3月17日

      面试地点:见复试准考证

      面试形势:独立面试

      面试科目:背景评估、个人英语面试、个人综合面试


      4.体检:

      体检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校医院(3月12日—3月30日工作日下午14:30—17:00)或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

      注意事项:体检请自带1张1寸照片贴体检表。



      二、复试报到所需材料:

      1.网上资料提交

      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大学商学院EMBA教育中心官方网站“资料下载”页面下载 《考生信息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川大EMBA官方邮箱embascu@qq.com;


      2.纸质资料提交

      规定时间内,至四川大学商学院EMBA教育中心(商学院202室)提交全部复试材料并交纳复试费用;复试所需材料见后文。提交材料并缴费后,现场领取复试准考证。考生凭复试准考证及身份证件参加复试,复试准考证上可查看本人的具体复试时间。


      复试材料细则:

      1)初试准考证复印件1份(若遗失则提供联考成绩打印单);

      2)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复印件1份;

      3)体检表原件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办法见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index.j

      sp)”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请办法见网址:www.chsi.com.cn/xlrz/)”复印件1份;

      5)四川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政审调查表1份;

      6)“考生信息表”2份;

      7)高等教育阶段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8)所在单位组织结构图1份,需标注本人位置及职位;

      9)所在单位简介1份,主要介绍单位性质、单位规模、主营业务等信息;

      10)单位上级或工作伙伴对考生的推荐信1份;

      11)其它个人认为应提交的材料,如:创业证明,海外经历证明,重大奖励表彰,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仅供现场查验,只需提交复印件1份)。


      特别说明:

      1)所有材料以A4纸进行黑白打印或复印,所有材料务必按照顺利排列,无需装订;

      2)参加了提前面试的考生无需重复提交面试材料,仅需补充缺少的材料及需要更新的材料;

      3)考生提交的材料将接受统一审查、核实,经证实提供虚假信息者,直接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4)体检主要包括内科、外科、五官科、放射科等常规体检项目,不包含查血项目;

      5)“四川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政审调查表” 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须政审填表人亲笔签名并由填表单位加盖鲜章;政审表为对考生资格审查的相关证明材料。政审表相关栏目需要由考生党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填写。若考生为党员,请党组织关系所在部门盖章;若非党员,请考生现所在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填写盖章;若考生目前无工作单位,则请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盖章。



      三、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分为200分:英语面试占40分,个人面试占160分(含个人背景评估)。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2)×50%”。

      录取方式:总成绩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实行差额录取;

      考生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 不能按时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2) 违反考试纪律者不予录取;

      3) 政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5) 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全部资格审查资料或未能通过考生资格审查者,不予录取;

      6) 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规定,本次复试将收取复试费,费用标准为120元/生。考生须在3月9日至16日期间登录“四川大学缴费平台”缴纳复试费,网址为http://sf.scu.edu.cn/payment/,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分别为考生编号和身份证号码。


      五、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专线:028-85412222

      招生邮箱:embascu@qq.com

      六、投诉举报受理渠道:


      受理电话:028-85411222

      受理邮箱:emba@s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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